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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并不存在于法律中的“不需要”

来源:义凡常识网

生产工作的安全风险是人类活动所固有的,针对这种风险不断进行安全培训是保障每位员工生命安全,维护生产单位平稳运营的关键所在。那么,我们该如何确立并符合国家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点:国家并不存在所谓的“不需要进行安全培训”的行业或岗位。任何一个生产工作相关的岗位,都需要妥善把握安全风险点,不断学习、提高工作技能。然而在操作的方法上要根据不同的证照进行安排:由所属行业相关部门统一制订安全培训流程和课程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核发相关证照。国家将根据证照类型来审核企业是否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而企业的安全培训流程和课程安排则应该符合各行业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因此,任何一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应该制定适应其特点的安全培训方案,逐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那么,安全培训内容应该如何安排呢?首先,需要明确前置技能培训内容和证照要求,为员工排除培训中的瓶颈。接着,在具体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时,要将知识点总结到实际操作的常见风险点上,增加通过讲解的方式向员工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最后,在确认员工掌握了经验技能后还需要不断轮训固化和提升,培训成果才能真正切实地提供员工的实际价值。

而对于生产企业本身,不仅需要不断加强各级干部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宣传,还需要加强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力度:如安全责任体制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检查、考核等,发扬不断提升员工水平和企业盈利的双赢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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