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告法终于落地!对于那些在各个平台频繁代言、诱导消费的网红、大V等,以及公司故意违反广告法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为严格的处罚。据了解,对于故意违反广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欺骗、误导消费者和通过违法手段获得商业利益等的违法广告行为,最高可罚款5万元,若涉及公司营收,则处以行政罚款下限为当期营收且不超过30万元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可吊销其广告审查资格,实现“违规代言罚到公司收入10%”!
此外,那些经常代言产品,但是却追求高额代言费用,认为交代言费后,就没有管理方面的责任,从而纵容自己宣传虚假夸大产品功效的情况也要被惩罚。以博取眼球、追求代言费用等为前提,默许或者亲自制造假象、虚假宣传的网红需对其发布的虚假内容负责,若情节严重,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或者犯罪广告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可以看出,新广告法不仅要求广告主客观真实,也规定了代言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竞争权和健康权。